水运行业一直是高淳县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也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2009年全县登记在册的水运企业共有54户,已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但是由于目前该县水运业大多属私人经营,投资大,风险高,加上船户长年居住在水上,纳税观念淡薄,法制意识不强,个别船户甚至还利用假发票来结帐,导致水运业税收管理不到位,税款流失严重。针对这种现象,高淳县地税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纳税服务,积极挖掘特色经济税源。
一是针对不同情况,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加强对水运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将水运行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不断提高其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纳税的意识,充分体现税务机关的服务职能。尤其还应加强对各级乡镇政府人员的税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他们对水运业税收政策的认识。
二是依托纳税人之家平台,加强沟通协调。设立“水运业纳税人之家”,将活动开展与税收管理相结合,强化税收政策宣传的及时性、政策辅导的针对性、涉税维权的权威性和意见反馈的全面性,确保水运行业与税务部门的及时沟通和良好互动。
三是强化纳税服务,引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根据总局征管范围重新划分的规定,对09年1月1日后新办的水运企业开展专门的企业所得税辅导,加强对税前扣除特别是资产折旧方面的学习。对船员工资列支问题进行详细调研,出台可行性操作办法,为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
四是认真调研,做好水运企业警戒线调整。水运企业警戒线以前一直是按照净吨位来设置,这与企业的实际运量有一定差异,县局通过多次调研后向市局建议以载重吨位来设置。目前市局已采纳建议,从2010年2月份开始全面实行以载重吨位来设置警戒线。此举切实解决了水运企业营运收入开票金额不足的问题。
五是加强引导,帮助船户纳入公司化管理。目前仍有一些船户游离于税收管理之外,县局通过借助社会和政府力量,加强对该行业的管理和引导,使他们能尽量纳入到公司制企业的管理中来,不断壮大水运行业的规模,同时通过加强对违法情况的治理,确保全县水运纳税人税收负担公平。(钱志英 丁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