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局走进高新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2008-09-28 16:28:18
“你们的关注和尊重给了我们工作的动力,税收优惠的多少可以不在意,可是这样的服务是不曾想到的,我相信,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都会感受到这份热情,越来越多的人会喜欢来这里,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南京市某制药厂进行药品研发的杨先生感慨地说。近日,溧水县局税务人员走进大大小小的开发区、软件园,将整理成册的优惠政策分送给各个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新一轮思想大讨论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材战略,南京市地税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出台了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税收政策。根据该政策,海外留学后回国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除检出规定费用外,还可附加减除费用;个人取得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等单位或组织办法的科、教、文、卫、体等方面的奖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而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在此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胡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