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锐弛粉末有限公司偷税案
2008-04-29 15:05:54

案情简介:南京市国税局浦口稽查局于2006年11月中旬收到一份由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国税局寄来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协查回复函,证实由浦口稽查局发出的锐弛粉末有限公司接受的济南天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具的17份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协查结果均为“查无此票”。检查人员以此为线索,调阅征管资料对锐弛粉末有限公司进行案头分析,发现该公司是一家铁粉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杜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成立至2006年12月,该公司共申报实现销售收入2273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26万元。在实地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厂房陈旧、设备破损,根本不具备2273万元销售的产品生产能力;在对抵扣凭证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绝大多数增值税抵扣凭证来自于物资回收企业开具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还有部分海关完税凭证,并且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主要来自于“济南天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润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通过对有重大嫌疑的润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展上下游调查,检查人员最终查明:锐弛粉末有限公司和润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都是孙云珠。对南京锐弛粉末有限公司所有抵扣凭证进行协查,证实大多是“查无此票”或“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凭证中所附银行汇票的资金往来都是虚构的。在取得充分证据后,2007年3月孙云珠被公安机关拘传。
违法事实: 2005年6月至2007年2月期间, 孙云珠在无货交易的情况下取得4份假海关完税凭证、336份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申报抵扣了税款;同时为自己和他人等九家单位虚开22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295份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并收取开票费。
处罚决定:经市国税局大要案审理委员会审理决定,南京锐弛粉末有限公司接受虚假海关完税凭证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税款363万元作偷税处理;为他人虚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29.26万元,对虚开行为造成的税款损失作罚款0.5 倍的处理并没收非法所得。主犯孙云珠在内的1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